| 答 复 |
近年来,我市教育系统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采取多项措施,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和深入的影响。
一是建章立制。联合纪检、监察等部门先后制定出台《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暂行规定》和《泰兴市中小学教师违反师德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逐步完善了市本化的师德建设制度体系。二是活动引领。通过开展“双诺双评”(教师向家长承诺、学校向社会承诺,家长评教师、教师评校长)活动,引导教师正确理解职业道德内涵。选派学生家长代表在家长会上发出“家校联手树新风”的倡议,倡导文明的家校沟通方式,在源头上压降、杜绝请家教、送礼金等现象,构建了教师自律、家长联动、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师德师风建设体系。三是明确责任。明确校长是师德师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求各学校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抓好监管,实行学校领导干部“分管、联系、包保”责任制,努力形成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的工作体系。四是注重考核。将师德表现,尤其是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行为列为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刚性内容,并加大考核权重,直接与教师的个人收入挂钩,增加师德失范的风险成本,同时在职称职务晋升、评优奖励、业绩考核等方面严格实行“一票否决”。
目前,我市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等师德失范行为已经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但仍有少数教师缺失理想信念,偏离核心价值,突破了师德“红线”,损坏了教育系统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今后,我们将根据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强化工作措施,优化工作策略,继续保持高压态势,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氛围。
1.注重典型引导。大力宣传师德典型,继续评选、学习“师德模范”,鼓励教师加强自我修养,提升师德,提高师能,从源头上自觉抵制有偿补课等有违师德规范的行为发生。同时,广泛宣传治理有偿补课的举措和相关政策法规,通过多种形式引导家长合理安排孩子的课余学习,不盲目跟风请家教。对确需补差的学生由家长报学校严格审查并备案,学校负责过程监督,杜绝发生以收费为目的的补课行为。
2.完善工作机制。把师德建设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统一部署,统一规划,做到制度落实、组织落实、措施落实。实施课堂教学质量管控机制,充分利用“推门听课、随机检测、问卷调查、学生座谈”等形式,了解课堂教学过程及效果。完善教师“备、讲、改、辅、考”的评价制度,坚决杜绝“课内不讲课外补”等家长反映强烈的现象,努力消除家长通过有偿补课提高孩子成绩的想法,不给有偿补课提供滋生的温床。
3.强化责任追究。严格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关于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和《泰兴市教育局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暂行规定》,强化学校责任,将师德师风建设纳入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校长对教师的师德表现负责,学校与每个教师签订“拒收礼金礼品、拒绝有偿家教承诺书”,对发生师德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校长,实行责任追究。
4.加大查处力度。要求各学校按年级聘请由家长代表参与的行风监督员,成立有偿补课督查小组,包干到街道、小区、村组随机督查。市教育局将加强对课堂教学质量的跟踪督查,进一步组织力量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教师,从重从严从快处理。
5.严格考核兑现。凡举报的必查,查实的即通报,通报的必处理。根据出台的文件,凡搞有偿补课者,在评优、晋级、申报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名教师等方面三年内实行一票否决,并视情节对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减半或停止发放。凡同一所学校的有偿补课行为被市教育局查实两例以上的,对校长进行诫勉谈话,并取消该校当年师资队伍建设方面的奖项。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是一项常抓常新的工作,是教育部门和学校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将紧紧围绕师德师风建设主题,认真静下心来加以研究,探索切实可行的措施,并加以实施,切实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为我市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关心并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