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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号 105
届 次 市政协十二届四次
承办单位 住建局 国土局
案 由 关于当前我市城区拆迁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的建议
提案人 徐文光
满意情况 满意
办理类型 A
内 容 孙耀灿书记在2013年第十二次党代会第二次年会上的提出了泰兴新一轮“渡江战役”、新阶段城建会战、新时期黄桥决战的战略部署。2014年是市委、市政府城建会战的关键一年,全市全年拆迁5000多户,不管是在数量和规模上都是泰兴历史上前所未有的,此举为提高城市建设水平,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拉动泰兴经济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去年我有幸参加了市区的拆迁工作,随着拆迁政策的不断完善,市民依法拆迁的意识不断增强,拆迁的外部环境明显改善,但是,对照和谐拆迁、依法拆迁的要求,还有相当差距,拆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有的问题还相当突出。
第一,拆迁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参与拆迁工作不足的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拆迁工作是继计划生育工作后的天下第一难事,政策性、业务性比较强,又涉及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我们拆迁工作的同志往业务政策法规上掌握得不够深、不够透,拆迁偶有问题不能及时准确答复,往往造成上下衔接,宣传工作不到位,动迁户对拆迁人员缺乏信任感。
二、先签约的吃亏,丁字户得益,没有得到根本改变。虽然我们公开会时强调决不把先签好的户吃亏,不把丁字户得益,但实际操作起来还是走不出这个怪圈。往后签约的不少在装饰装潢及附着物补偿房屋拆扣上得到照顾。超过规定期限签约腾房的没有提前搬迁奖,但不少户在协议上不体现,但在格外都给予补足,致使政策规定上缺乏严肃性,拆迁户对政府缺乏信任感。
三、评估公司之间标准有时不统一,执行起来受外界影响大,缺乏独立性。由于不能按评估标准规范评估,造成评估分解难在落地,都要等到所腾房屋拆除后、评估报告才出来,这样既影响拆迁进度又使动迁户对政府招标聘请的评估公司缺乏信任。
四、政府动迁补偿款往往不能按时定额到位,影响政府的威信。
五、对不讲道理,漫天要价,不配合的动迁户,失之过软,没有必要的政策措施应付,拆迁工作起到负面的导向作用。
六、对签约腾房交钥匙的动迁户,不能及时将房屋拆除,造成强大的震慑力,组织工作欠缺。
七、拆迁通告上墙后,动迁户普遍存在违规突出装潢的行为,但我们拆迁工作人员顶真碰硬,予以坚决制止的不多,致使对违规装饰装潢户在评估时睁只眼闭只眼,照样给予适当补偿,致使动迁户对政府缺乏信任感。
八、对某个地块积极配合,首个签约的,动迁补偿标准,有时拿捏及不准,为后来的拆迁补偿工作埋下隐患。
第二、对策和建议:
一、要组织拆迁人员,认真学习拆迁工作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他们的执法水平和业务能力。
二、要以和谐拆迁的理念对动迁户做好耐心细致的宣传,说服和疏导工作,并动之以情,晓之以礼,设身处地,从动迁户角度思考问题解决问题,做他们贴心人、知心人。
三、以依法拆迁的理念,一把尺子量到底,依法依规拆迁真正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真正让依法依规办事的人不吃亏,让不讲理、漫天要价的所谓“丁字户”不等益,从根本上改善拆迁环境,提升政府威信。
四、政府和职能部门,相关拆迁单位,乡镇街道要相互协调上下联动,无逢对接,杜绝相互扯皮和职能缺位现象。
五、对蛮不讲理、漫天要价、不予配合的丁字户,要严格按法规办事,该走程序要走程序,该强拆的要强拆,决不姑息迁就。
六、拆迁通告上墙后,首个签约的动迁户,标准要拿捏到位,真正做到让带头签约的不吃亏,不寒心,在同等条件下要适当得益,为下步拆迁树一个好的标杆。
答 复 徐文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当前我市城区拆迁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征收动迁工作,通过领导挂钩、部门包保、节点督查等,全力推动依法、阳光、和谐拆迁,为新阶段“城建会战”打下坚实基础。一是科学制定方案。在严格遵循拆迁政策法规的基础上,经前期调研和多方征求意见后,修订科学可行的征收动迁补偿方案。二是强化业务培训。广泛组织包干部门带队人员、一线工作人员、评估机构工作人员开展培训,确保熟练掌握拆迁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三是严格公示制度。将拆迁范围、补偿政策、补偿标准、工作流程、评估结果、选房顺序等进行公示,邀请群众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四是严明工作纪律。要求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拆迁方案和相关政策,坚持做到“一碗水”端平、一把尺子量到底,对乱表态、私开政策口子的人员追究责任。 下一步,针对征收动迁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着重做好5个方面的工作: 1、注重前期调查。我局将认真抓好基础资料的收集等前期工作。一是认真开展好入户调查登记工作,将每户的房屋基本情况、人口家庭情况摸细摸实;二是及时到房管等部门调阅档案资料,将产权档案等原始资料与各户房产现状进行核对;三是及时向规划、国土等部门报送前期调查资料,以便各部门及时作出认定。 2、推行全程审计。今年,我局将建议审计监督部门从项目实施之初就安排专人介入,对每户面积确认、房屋用途、评估价值进行同步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作为签约的主要依据。除确有漏项的,经审核确认后方可调整,否则一律不予调整。 3、严把政策关口。在征收动迁过程中,坚持做到“四公”(政策公平、补偿标准公示、签约公正、扫尾公开)、“四一样”(拆强拆弱一个样、拆贫拆富一个样、拆官拆民一个样、先拆后拆一个样)。督促工作人员把政策吃透、把补偿标准把准,严格按照政策和法律规定,凡应该给予拆迁户的利益,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确保每一个拆迁户的合法利益得到保护。 4、强化部门协作。一是加大防违拆违力度,做到拆迁先拆违、拆违先防违,会同城管部门、街道(镇)共同拆除拆迁范围内违法建设的房屋。二是加强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依法查处非法买卖土地使用权案件。三是会同国土、规划部门加快安置房建设速度,提前规划和开工建设一批安置小区。 5、坚持“法”“理”并举。对在规定时间内未签约的,依法作出补偿决定,补偿决定生效后,申请法院司法强制搬迁。对少数漫天要价的被拆迁户,在继续做好反复宣传政策规定的同时,对符合申请司法强制搬迁的被征收户,及时向市人民法院提交司法强拆申请。 最后,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诚望今后多提宝贵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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