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 复 |
A
关于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00号提案的答复函
泰民函[2015]11号
潘滢、吴桂香二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议搬迁黄桥殡仪馆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黄桥殡仪馆建于1976年初,主要承担东半市的火化工作。在建馆之初,殡仪馆的选址考虑了习俗、环境等因素,并非在黄桥镇中心地带。随着城镇化发展的进程,殡仪馆位置已不再偏远,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二、关于搬迁,早有代表提出过建议,我局也作了回复。如确实可以搬迁,民政部门无任何意见。但现实至少存在2个问题,导致搬迁殡仪馆并非易事。一是选址问题。殡仪馆的选址不同于其他项目选址,既要遵循科学性,又要综合考虑交通和周边环境等多方面因素。殡仪馆建设一方面因是民心工程而受群众欢迎,一方面又会因涉及民俗心理而遭反对,因而选址注定是道难题。二是经费问题。总之,搬迁需要在大量的前期论证的基础上由市委市政府作出决策。目前,就民政部门了解的情况,黄桥殡仪馆的搬迁暂无实施计划。
2015年5月11日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经办人:张燕 是否已面答:
联系电话:87712409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学习文史提案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