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复 |
A
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9号建议的
答复函
泰环函(2014)25号
周立新、杨桂林、肖振东等3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投入整治广陵镇原宁界乡宁马河兴宁段河道路的建设收悉,现答复如下:
广陵镇宁马河清淤疏浚工程已列入我市第二批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项目,该项目实施方案已由市水务部门上报省水利厅,近期可获批复,计划在今年年底前实施。今后,我局将继续积极上争黑臭河道整治项目,配合市水务部门加大农村河道整治力度,推进农村水环境和水生态建设再上新台阶。
最后,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支持,恳请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环保工作。
泰兴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6月4日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吴小平
经办人:陈玉奎 是否已面答:是
联系电话:87711314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