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复 |
庄 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议职能部门加大拆迁安置房督查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置房工程建设,一方面对城区安置房工程实行部门包干负责,全程跟踪督查。定期组织人员到现场了解建设情况,及时掌握安置房建设的进度,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强力推进安置房工程建设。另一方面我局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加强质量、安全巡查,对安置房工程质量提出比其他商品房更严格的要求。同时,加强社会化监督,聘请安置户代表全程监督。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一方面做好公示工作,广泛征求民意。市规划局将通过张贴公示牌以及局网站对安置小区修建性详细规范方案进行批前公示,征求相关权益人意见。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狠抓安置房质量安全关。对安置房工程实行质量终身负责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安置房工程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负责人等信息,对规模较大项目工程实行摄像现场监控,源头追溯质量安全。继续聘请部分被征收户代表作为社会监督员,全程参与安置房建设。
最后,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诚望今后多提宝贵建议。 |